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和《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24)82号)文件精神,按照《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南林学〔2021〕78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工助〔2024〕141号)要求,经学生申请、各学院初审、校区学工部复核,并报校区管委会办公会议通过,现将淮安校区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0日-22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各辅导员或沈老师反映。
联系电话:0517–80838809
办公地点:行政楼216
南京林业大学淮安校区学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