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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淮安校区关于晚自习的管理规定(试行)

时间:2021-12-17点击:

为加强校区学风建设,使校区同学能合理高效地安排学习时间,以提高校区学生学习水平,使校区学生晚自习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南京林业大学学生手册》教室管理规定,特制订本管理规定如下:

一、本规定的适用对象及范围

适用于南京林业大学淮安校区大一、大二在校学生。

二、晚自习教室及时间安排

(一)晚自习教室的安排

淮安校区教学科研部负责于每学期正式上课的前一天,提供校区晚上空余教室具体的清单及校区各班级的课程表给学生工作部,由学生工作部根据教学科研部提供的晚上空余教室清单,合理安排、制作晚自习安排表,于每学期正式上课的第一天公布。教学科研部负责提供晚自习教室安排表给物业管理办公室,安排晚自习教室门的开门、关门管理事项。

(二)晚自习时间的安排

大一:晚自习时间非节假日每周周日到周四18:30—20:30

大二:晚自习时间为非节假日每周周一、周二、周四18:30—20:00,周三、周日各班自行安排。

三、晚自习的要求

1、准时到指定教室参加自习,晚自习期间保持教室及走廊安静。大一在校学生须严格按照晚自习安排表于规定时间到指定教室进行晚自习;大二在校学生可按照晚自习安排表于规定时间到指定教室进行晚自习

2、任何人不准在教室或走廊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以免影响其他同学学习

3、自习时间不准放音乐,不准在教室接、打手机,不得吃东西,以保证高质量的学习

4、晚自习时间各班不得组织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特殊情况,须报学生工作部批准

5、因参加例会、勤工助学、伤病等意外情况不能参加当天晚自习的同学,需向本班班长办理正常请假手续

6、在晚自习开始前,各班班长须在黑板上写明本班班号、晚自习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请假人数,学生会在晚自习期间对晚自习出勤及纪律情况进行检查,如实登记实到、迟到、病假、事假、旷课情况,每周于校区公告栏予以公布。各班出勤情况作为当学年先进班集体、班委综合测评考核以及先进个人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7、各班应相互监督,对他人喧哗、吵闹情况,各班同学有权制止并上报学生会学习部。

8、各班对学生会工作进行监督,如有考勤不实,可向校区学生工作部进行举报。

四、本规定由淮安校区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